補辦的商標注冊證書應該如何領取
《商標注冊證》遺失的,如補證申請書件齊備并符合規定,經審查核準后,商標局在《商標公告》上刊登遺失聲明,發出《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》;《商標注冊 證》破損的,申請人在提交補發申請時應將《商標注冊證》交回商標局,如補證申請書件齊備并符合規定,經審查核準后,商標局發出《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》。
(一)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,申請人收到商標局的《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》后,應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《商標注冊證》。因各種原因沒有收到《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》的,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《商標注冊證》時應提交以下書件:
1. 商標注冊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(營業執照副本、身份證等)復印件;
2. 領證單位介紹信;
3. 領證人身份證及復印件(原件經比對后退還);
(二)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,商標局將《商標注冊證》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。
未辦理商標地址變更手續,是否可以直接辦理補證
商標辦理補證的話,要求公司申請人提供的執照和注冊證信息必須一致,那么這樣導致補證不能順利進行,所以變更也是必須得。但是流程上面可以變更和補證同時 進行。變更八個月左右完成,補證半年左右可以拿到新的證書,這樣是不妨礙補辦新的注冊證的。另外上面提到的公司地址不穩定的情況,建議是等地址固定下來以 后再操作補證事宜,這樣免除了兩次或者多次變更引起的費用問題。